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商界

申设个体工商户新政助力台胞“轻装”创业

发布时间:2022-04-01 16:51:00 来源:新华网

3月31日,台胞陈玉喆来到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新华社记者 付敏 摄

新华社厦门3月31日电(记者付敏、肖逸晨)3月31日上午,台胞陈玉喆来到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填写各种资料后,不一会儿,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就成功办理了。

3月16日,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实施《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为台湾同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到大陆就业创业提供支持。厦门正是试点地区之一。

据了解,早前台胞在厦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限定在24项行业,其他行业都要实施外资审批,时间长、门槛高、手续多。此次《通知》实施后,开放行业由24项扩展到122项,涵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在厦台胞特别是基层民众、青年群体提供了更多就业创业、筑梦圆梦的选择。

“我这次是为自己开的一家保健馆申请营业执照,门店不大,是小本创业。”拿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陈玉喆高兴地说,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咨询、注册等环节提供跟踪式服务,针对台胞可能不熟悉大陆政策法规、不习惯使用简体汉字等情况予以帮助指导。

“很用心、很贴心”,陈玉喆点赞大陆这次推出的开放政策。他认为,相较于设立公司,个体工商户申办只需1人,没有注册资金要求,纳税额也小,这种“轻装”模式非常适合台胞在大陆创业。

早在2006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前身——厦门市工商局就出台了《台湾居民在厦门市申办个体工商户登记的若干意见(试行)》,允许台湾居民在厦门申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是大陆最早出台的“台湾居民个体户”落地政策之一。2015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联合出台文件,支持台湾居民、台湾农民依法以个人经营的组织形式在区内设立个体工商户,取消从业人员、经营面积的限制,并根据福建省政府公布目录放宽经营范围限制。

“改革开放40多年来,祖国大陆不断推出重要对台惠民政策,体现了大陆对发展两岸关系的极大善意、对台胞的极度关心。”厦门市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表示,这次新出台的政策,开放领域涉及文创、乡村振兴、服务业等,多是台湾优势行业,为大陆相关行业引入新活力的同时,也契合台湾年轻人与基层台商需求,为有意来大陆做小本买卖、起步发展的台胞提供了就业创业的新舞台。#p#副标题#e#

3月31日,台胞陈玉喆来到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新华社记者 付敏 摄

责任编辑:建兴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