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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现象 市场监管部门将实施精准监管

发布时间:2022-01-26 14:07:28 来源:法治日报

有效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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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治理,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共检查收费单位9.89万家,发现涉嫌违规金额125.2亿元,已督促违规收费主体主动退还54.46亿元。

 本报记者 万静

行业协会、中介机构等组织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加强行业领域自律、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企业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伴随着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规模的迅速扩张,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过度收费等乱象,也在一些行业领域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题新闻发布会,披露了我国目前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机构存在的四大类涉企收费现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这些收费乱象,执法部门将分行业分领域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措施,有效规范行业协会违规收费问题。

乱收费主要有四大类

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这不仅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要求,也是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需要,有助于增加中小企业等市场主体的活力。

据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嵇小灵介绍,2021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治理专项行动,着力聚焦政策导向、突出问题和影响深度三个维度加大检查执法力度,取得显著成效。同时在治理涉企收费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发现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现象,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

强制入会收取会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企业本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但一些协会承担着政府部门委托的登记、备案、评价等事项,这些事项本来是协助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但协会强制要求企业必须加入协会、缴纳会费后才能申请这些事项,借机违规收费。

增设从业要求强制收费。有的协会开展职业资格认定,将协会开展的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挂钩。参加协会举办的培训达不到一定学时,就在资格年审时取消从业资格,借此强制收取培训费。由于协会举办的继续教育以网络培训为主,课件制作成本较低,而收取的培训费标准高,年度盈余非常大,企业反映较多。

通过关联企业强制收费。部分协会通过协会下属企业或者协会负责人开办的企业收取费用,表面上是市场化服务,实质上利用了协会的影响力,将协会变为企业牟利的工具。比如,某协会开展资质评价活动,由会长开办的两家公司收取年检费、培训费、审核费、证书费等各项费用,转移协会的收费。

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并收费。协会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应当经过一定程序,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后才能举办,并且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但一些协会为规避规定,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更名为评价、排名等继续开展。诸多企业为了“增信”“镀金”,不得不参与协会的变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向协会缴纳不菲的费用。

督促退还收费逾50亿元

近两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企业经营发展面临许多压力。在这种背景下,一些协会、商会实施的行政事业性乱收费和经营服务性乱收费行为,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生存发展更是雪上加霜。

“治理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是企业的迫切期望和要求。市场监管总局针对市场主体反映的突出问题,把加强涉企收费监管、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取得显著成效。”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局长袁喜禄说。

据介绍,2021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深入推进涉企收费治理,落实各项政策举措,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涉企收费专项行动共检查收费单位9.89万家,发现涉嫌违规金额125.2亿元,已督促违规收费主体主动退还54.46亿元。

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一直饱受诟病却又屡禁不止,原因何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分析指出,行业协会、商会虽然在名义上是民间中介组织,不能与政府有任何依附关系,但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行业协会虽然完成了与政府的脱钩改革,却仍未完全摒弃“红顶中介”的属性,个别协会、商会难免会利用自身优势,在强制市场主体入会或接受服务、缴纳费用等方面实施违规行为。

此外,我国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的法律规范还有待进一步确定和明晰。2019年6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曾被誉为“行业协会、商会最彻底的脱钩改革举措”,然而其具体规定主要聚焦在行业协会、商会的职能定位方面,对如何规范收费行为“着墨不多”。因此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2021年的涉企收费检查专项行动中,市场监管总局加强行政执法,创新执法手段,实现涉企收费执法的统一化、标准化,强化涉企收费监管的执法效果。具体的做法是,市场监管总局就涉企收费检查形成标准执法规范,编制上、下各半年的两部《执法手册》,按照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从检查步骤、违法行为认定、政策规定、案例示范等角度进行全面示范和讲解。

“通过将检查步骤进行细化,可以提高行政检查效率,实现文明执法,提高相对人的可接受性,同时尊重相对人在执法程序中享有的各项程序权利;通过将违法行为认定标准化,可以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裁量实现内部约束,达到‘相同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不同对待’的法律效果,保障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防止执法部门恣意裁量、滥用裁量、裁量怠惰等情况的发生;通过将政策规定予以统一列明,有助于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吃透政策文件和政策精神,防止出现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离,有效实现清理涉企收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执法目标。”袁喜禄说。

水电气暖领域是重点

“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收费检查,是这次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张正明说。水电气暖领域由于涉及领域广、市场主体多、乱收费种类多、查处金额大等特点,是专项行动2021年下半年的检查重点。该领域的涉企收费乱象呈现出对执行政策“观望拖延”“自立名目”乱收费、转嫁费用、利用优势地位“强制收费”等类型。

例如,许多水电气暖企业还在继续收取政府明令取消的费用,如供热环节增容费、管网建设费、用电报装工程的调试费、燃气工程接入环节接点费、碰头费、水电气热计量装置费等。2020年以来,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给企业生产带来的影响,国家出台一系列涉企收费优惠政策。但是实践中一些公共企业并不及时传导降价红利,相关资金清退不彻底。一些水电气暖企业自设项目、自定标准进行乱收费,擅自收取所谓的“补卡费”“水质检测费”等,在供暖收费中自设管道清洗费、维护费等,计量器具检定中擅自制定“铅封费”等。此外,新的政策明确要求,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水电气暖企业的投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外,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但是实践中一些水电气暖企业转嫁这笔本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仍收取红线外费用。

2021年由市场监管总局等5部门共同起草的《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取消供水环节、供电环节、供暖环节、供气环节、接入工程等方面的不合理收费。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行业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促进企业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轻社会负担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王锡锌说。

责任编辑:赵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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