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州市妇联创新“凝聚社会组织、服务妇女群众、推动共建共享”的工作理念,以“五全”工作法为抓手,加大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引领和培育扶持,助力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更多社会力量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不断提高妇联组织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幸福·法律·家’项目运作近4年,为妇女儿童提供了线上线下法律和婚姻家庭经营知识普及、法律咨询、心理辅导等服务,受益人数超6万人次,充分体现了‘妇联+女性社会组织+女社工’模式的强大活力和效果。”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向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介绍说,该项目由福州市妇联于2017年9月开始实施,先后由多家社会组织承办,充分发挥律师、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迄今共参与处理了2000多件(次)诉求件,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开展了100余场法治、平安、幸福家庭主题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
壮大服务队伍,做实“大服务”
妇联组织改革实施以来,福建省福州市妇联按照“强三性”“去四化”要求,着力破解工作力量薄弱、服务覆盖不全的难点堵点,在联动各方力量、延伸工作手臂、壮大服务队伍上下功夫,力求小机关做实“大服务”。2017年以来,福州市妇联创新“凝聚社会组织、服务妇女群众、推动共建共享”的工作理念,以“五全”工作法为抓手,加大对女性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引领和培育扶持,助力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推动更多社会力量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不断提高妇联组织做好新时期妇女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在工作中,福州市妇联坚持以充满活力和生命力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为女性社会组织朝着正确方向发展保驾护航。福州市妇联突出红色引领,面向女性社会组织,开展了“学党史·展风采·开新局”读书分享会、女社工讲党史故事、女社工讲红色家风等主题党日活动,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女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女社工听党话跟党走;突出组织引领,先后在女性社会组织中建立妇联组织、妇女之家、妇女微家370多个,让女性社会组织有“娘家”,确保女性社会组织能始终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融入发展大局。
同时,福州市妇联注重从经济社会发展和妇女儿童及广大家庭需求出发,积极培育发展有利于改善妇女儿童民生、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公益类、专业类女性社会组织。2019年,福州市妇联在全省率先成立“福州市女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基地面积1000多平方米,功能设施齐全。基地成立近两年来,已累计孵化培育并紧密联系女性社会组织200多家。
既要“长得快”更要“长得好”
不仅如此,福州市妇联还从培育女性社会组织发展所需的职业化、社会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入手,推动女性社会组织“长得快”“长得好”。福州市妇联通过举办赋能训练营、创新思维培训、项目路演会等,提升女性社会组织及其成员在项目策划、项目执行、财务管理、资源链接等方面的能力;建立女性社会组织成长轨迹,帮助分析、建立和完善组织管理制度,开展女性社会组织骨干成员交流会,共同商讨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参与方向等,促进女性社会组织规范发展;将优秀女性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纳入妇联组织各类推优评选范畴,将优秀女社工纳入“优秀基层女性领头雁”人才库进行跟踪培养,吸纳优秀女社工为各级妇联执委、兼职副主席等,培养其成为妇联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成为服务妇女群众的重要力量。
与此同时,福州市妇联积极策划服务妇女儿童项目,强化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指导和规范管理,让女性社会组织在承接和实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中体现价值,推动女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2017年以来,共有9个项目获评全市优秀项目。通过征集评选,进一步激发了女性社会组织发展活力,提升了妇女儿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品牌知名度,扩大了女性社会组织的影响力。
倾听呼声诉求,了解“弱势痛点”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福州市妇联强化服务理念,汇聚女性社会组织力量,不断提升妇联组织的服务实效。精准把握妇女儿童需求,福州市妇联采取妇女儿童需求网络问卷调查、大调研活动月等方式摸清妇女儿童需求,特别是深入困境妇女儿童群体,倾听呼声诉求,了解“弱势痛点”,2017年以来,共征集意见建议372条;精心策划公益项目,立足妇联主导、女性社会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妇联筹集项目资金600多万元,组织实施了涵盖妇女赋能、儿童关爱、困境妇女儿童帮扶、普法维权、家庭教育、家庭服务等各方面的项目71个,累计受益妇女儿童93万多人次;精细服务社会民生,市妇联坚持把服务力量下沉到基层,四级妇联联合撬动社会资源,以向女性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这种更加专业、更加贴近群众、更加低成本的方式,使妇联组织服务群体更广,服务内容更全。
福州市妇联介绍,几年来,女性社会组织参与实施了市县妇联“幸福·法律·家”“茉莉姐姐家事辅导调解项目”“暖心姐姐·幸福家庭”“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等38个项目,帮助化解了3200多件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为50多万名妇女群众提供了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和法治宣传教育,维护了家庭和谐。她们的参与助推了社会治理重点向基层下移,实现了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实现了女性社会组织由“服务对象”向“工作力量”的转变,有效拓展了妇联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服务覆盖。(吴军华 李菁雯)
责任编辑:赵建兴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