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黄元波 许五汉报道)11月22日上午,福建省泉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泉州市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升”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今年来,泉州市将“营商环境提升”作为“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增效”行动的重点专项,着力打造遵法度、有温度的营商环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和整体提升。
专项行动中主要做法与成效:经营主体准入更加便捷,准入门槛更低,推行住所自主申报制、集群注册、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一照多址”等多项改革,降低准入门槛;登记流程更快。推行“一窗通办”“免申即办”“多证合办”等改革,实行“一套材料、一窗受理、合并审批”,减材料、减时间、减环节;实行个体工商户开办全程“一网办”“零跑腿”,有力促进全市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截至10月底,泉州市经营主体150.69万户,连续十年位居全省地级市首位;政策帮扶更优。加大“个转企”扶持力度,支持保留字号、延续许可审批,今年来共有506家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在全省率先试点“歇业备案”制度,经营困难市场主体可以申请歇业,保留主体资格,今年来共有46家企业办理歇业备案。
在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中,查办不正当竞争案件22起,罚没243万元。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中,组织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商业银行开展自查自纠,清退违规收费金额138万元,查处案件3起,罚没223万元。在全省率先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定不予处罚清单135条,推行“首违不罚”“轻违不罚”。制定信用修复8条措施,让受罚经营主体尽快恢复经营。措施出台以来,全市移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取消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标注15.23万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16条。
据了解,泉州市连续7年在福建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中获评A级,晋江被国务院表彰为“2022年度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工作成效突出地方”。今年制定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75项,行业标准15项。3项企业标准获评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在深入开展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工作中,首批确定45家光电产业制造、鞋业制造、建材产品、纺织服装制造等行业小微企业,帮扶指导建立或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雄表示,将以此次新闻发布会为新起点,进一步创新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努力谱写好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的泉州发展新篇章。
责任编辑: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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